【安心購服務同意書】
以下條款為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向車商會員(以下簡稱乙方)提供服務時,乙方須詳細閱讀了解的相關事項: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安心購服務(以下稱本服務),雙方同意並遵守下列條款:
- 1.乙方可於abc網站刊登上架中之車輛加購本服務,甲方將提供車輛專屬標籤及全部或部分之買賣價款代收代付之服務。
- 2.乙方經由本服務委託甲方及甲方合作機構代為收款之款項,乙方可透過abc網站會員中心之管理安心選單查詢本服務車輛之詳細狀態與代收款項之處理情形。
- 3.車輛買賣由乙方與車輛買受人雙方談妥合意簽署車輛買賣契約,乙方應就所販售車輛及其相關服務對車輛買受人負完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車況說明、售後服務責任等。且乙方應與車輛買受人簽署車輛買賣契約,同時由乙方與車輛買受人簽署購車鑑賞期(三天不滿意可退車)約定事項(參閱附件一)
- 4.如車輛買受人對此交易有疑義時,應由乙方負責對該車輛買受人進行相關之說明及解釋。若因此而生任何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若因此致生任何損害於甲方時,乙方應全數賠償之(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及訴訟費用)。
- 5.甲方不介入乙方與車輛買受人之交易及契約關係,包括但不限於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
- 6.車輛買受人申請本服務且完成服務費付款時,甲方將發送簡訊通知乙方,乙方應於abc網站上回覆是否可以承作此車輛交易。
- 7.甲方應於每次收到車輛買受人匯款時,同時發送簡訊通知乙方。甲方僅提供通知責任,後續催款須由乙方自行處理。
- 8.車輛買受人於abc網站操作確認撥款時,甲方將發送簡訊通知乙方,如車輛買受人未申請退車服務,則代收款項將於撥付約定日給付給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 1.乙方可於刊登上架中之車輛加購本服務,本服務費用將依照網站顯示之金額,乙方同意授權甲方透過乙方於abc網站綁定付款方式(信用卡或儲值金),直接進行扣款。
第二條:服務費用與扣款授權同意
- 1.乙方與車輛買受人約定交車日當下,乙方應引導車輛買受人登入abc網站本服務之查詢頁面,點選同意「確認撥款」,甲方將於收到車輛買受人同意撥款通知,於翌日起四個工作日內,車輛買受人未提出退車申請,甲方將於約定日進行撥款作業。
第三條:代收款項之撥付
- 1.乙方使用本服務與車輛買受人間所生之交易糾紛,應由乙方自行處理並解決,包括但不限於違反買賣契約書之約定與購車鑑賞期(三天不滿意可退車)約定事項…等。
- 2.代收款項之撥付,須由乙方與車輛買受人取得共識後,經由書面或mail通知甲方;或依據調解結果、法院判決結果,再由甲方撥付款項。
- 3.如車輛買受人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訴,乙方應依甲方之通知,即時出面負責為適當的處理,並於二個工作天內回覆甲方處理結果。如逾期爭議仍未解決,甲方亦得以暫不結算該涉爭議款款處理之。
第四條:交易爭議之代收款項撥付處理
- 1.乙方使用本服務,視為同意並授權甲方,得在法令許可及本服務執行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乙方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或車行名稱、聯絡電子信箱、電話及其他相關資料…等)並揭露予乙方之車輛買受人。
- 2.甲方因執行本服務之必要,而協助乙方傳送收付款交易之訊息時,對於因此所知悉或持有乙方之車輛買受人資料,將善盡保密之責。
第五條:車商行號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 1.甲方得於本服務網站以顯著方式公告或通知客戶後,暫停或中斷全部或一部服務,但下列情形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
- (1).本服務之系統設備因故必須立即進行維護時。
- (2).本服務之系統所連接之電信服務發生狀況,致本系統服務中斷。
- (3).因天災或人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服務之系統無法執行。
- (4).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
- (5).其他緊急情事無法事先通知者。
- 2.乙方不得因前項事由所致之損害向甲方請求賠償或補償。
第六條:服務暫停及終止
- 乙方使用本服務,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有交易遲延、遺漏或錯誤之情事,致乙方受有損害時,甲方僅就乙方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且以甲方對乙方於該等交易所得所收取之服務手續費為賠償上限。
第七條:責任限制
-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得逕自終止本合約:
- 1.乙方及其負責人有信用不良、暫停或停止營業、聲請破產、聲請重整、解散、清算或資產或經營移轉他人或其他影響業務營或清償能力之重大情事發生時。
- 2.本服務所使用之收款方式已全部終止或取消。
第八條:本同意書之終止
- 1.因本同意書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除專屬管轄外,以甲方所在地之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影響車輛買受人依其他法律所得主張之管轄。
第九條:合意管轄法院
- 1.本同意書壹式貳份,由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依據第八條之規定終止。
第十條:同意書效力與分存
- 1.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之處置
附件一 (雙方簽署後各執一份)
abc好車網-安心購服務-購車鑑賞期『三天不滿意,可退車』約定事項
緣出賣人(乙方)參加安心購專案活動,買受人(甲方)向乙方購買車輛並完成過戶後之一定期間(以下簡稱『使用期間』)內,甲方倘符合本約定事項所列各條件,得解除買賣契約並配合處理後續,乙方同意以原成交金額(以買賣合約書為主)向甲方購回車輛。乙方如因違約、違法而造成和運租車(本公司)、本網站或其他會員損害者,乙方須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予本公司,並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以下內容:第一條、車輛使用期間:自交車日翌日起,3日內。
第二條、本約定事項之效力:自雙方簽訂中古車買賣合約書之日起至車輛使用期間屆至止,但若甲方要求解除買賣契約時,本約定事項之效力至甲方返還所購車輛予乙方並完成過戶予乙方之日止。
第三條、甲方於本約定事項生效期間占有、管理或使用該車輛,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若有下列事項之一者,不論甲方是否有故意過失或使用者是否為甲方,甲方均不可要求退還車輛、解除買賣契約:
- 1.車輛滅失、被盜或受有任何損害(例:碰撞、泡水、新增刮痕…等)。
- 2.隨車附件、零件、配件等滅失或遭更換。
- 3.車輛使用期間屆至甲方未返還車輛或未於乙方指定之期限內提供必要文件辦理過戶。
- 4.利用車輛從事違法行為,或發生任何民刑事糾紛。
- 5.將車輛設定擔保或質借。
- 6.將車輛過戶予他人。
- 7.使用期間內行駛里程超過200公里。
- 甲方若要求退還車輛解除買賣契約,需提供必要文件予乙方,且若經乙方要求須協助向監理機關申請過戶完成後,雙方買賣契約始行解除。
- 若甲方有本條前述第1款至第4款之情形,而未據實告知乙方並解除買賣契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原狀,並賠償相當於該車之買賣契約總價之違約金,此約定於本約定事項失效後仍繼續有效。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上述車輛使用期間,如退還車輛解除買賣契約,應於使用期間內通知乙方並將車輛返還乙方,後續並應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等事宜,相關過戶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該車輛過戶回乙方後,甲方同意其應支付乙方新台幣壹萬五仟元鑑賞試乘手續費。
乙方實際支付給甲方之金額為原成交金額(以買賣合約書為主)扣除甲方委託本公司代管金額、新台幣壹萬五仟元鑑賞試乘手續費及過戶產生之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甲方實際利用期間之車輛使用牌照稅及燃料稅費用)。
第五條、甲方於車輛使用期間所發生的違規罰鍰應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任何事故概由甲方以保險或其它方式自行承擔。
第七條、因本約定事項發生訴訟時,甲、乙雙方同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八條、本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九條、本約定事項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署後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受人(甲方):
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公司統編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賣人(乙方):
電話/手機號碼:
地址:
公司統編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